鄧小平說:“黨和國家的各項制度究竟好不好,完善不完善,必須用是否有利於實現這三條來檢驗。”“這三條”即——要在經濟上趕上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,在政治上創造比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實的民主,並且造就比這些國家更多更優秀的人才。(封面/陳國英作品)
  鄧小平:謀劃制度理想
  “在鄧小平的骨子裡,改革從來沒有動搖過。說他最後不搞改革了,這是不對的”
  從現在開始的未來6年左右,對於中國人到底有多重要?
  1992年,鄧小平在南方談話中就曾作出預言。
  在那次讓改革開放走上新階段的談話中,有這樣一段表述:“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時間,我們才會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、更加定型的制度。在這個制度下的方針、政策,也將更加定型化。”
  如今,習近平表達了在同樣的時間點達到同樣目標的決心。
  2014年2月,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專題研討班上,習近平開篇就講述了自己對於鄧小平這一預言的深刻印象。 在這次重要講話中,習近平說:“今天,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大歷史任務,就是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,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、為人民幸福安康、為社會和諧穩定、為國家長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備、更穩定、更管用的制度體系。”
  此前,備受關註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《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,除了同樣強調“更加成熟、更加定型”,還將目標時間明確為2020年。
  改革開放30多年,中國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,也有人說可能將成為世界第一經濟大國。
  改革如同闖關。這30多年間,中國人也曾多次面臨高高低低的改革關口。而這一次,在“改革必須硬碰硬”直逼眼前的時刻,兩代最高領導人對於國與民的制度承諾,在此契合。
  這無疑也是1978年以來中國改革的一道險峻關隘。終點顯然不會是“三權分立”——儘管改革艱難,但他們對於自己所堅持的道路同樣自信。
  比如鄧小平對於民主集中制就曾說:“我們總有一天要找機會把這個問題表述清楚。”  
  用習近平的話說:“沒有堅定的制度自信就不可能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氣。”
  在鄧小平誕辰110周年之際,回溯他對於國家與政黨制度體系的構想,慎思他的未竟事業,必然會對中國道路的未來有更清晰的判斷。
  更高更切實的民主
  在中央文獻研究室第三編研部副主任薑淑萍看來,鄧小平的《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》一文是新時期政治體制改革重要的綱領性文件。
  也許它不如開啟改革開放大幕的《解放思想,實事求是,團結一致向前看》以及南方談話那樣讓人熟知,但這篇通常所稱 的“八?一八”講話,在上世紀80年代以來的中國政治生活中具有獨一無二的地位。 30多年後的今天,人們會把它視作新時期中國制度建設的起點。
  “八?一八”講話就是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的講話。會後不到兩周,五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,鄧小平、李先念等六位老同志辭去國務院副總理職務,給全國老幹部作出表率。 “‘八?一八’是一個關於政治體制改革的講話,在當時的現實意義主要是解決黨內的新老接班、年輕化的問題。有人說,鄧小平搞改革,只搞經濟方面的改革,不重視政治方面的改革。這是不對的。這個講話可以證明,在新時期一開始他就在考慮和推進政治體制的改革。”薑淑萍對《瞭望東方周刊》說。
  作為中共中央的工作部門,中央文獻研究室的任務是:編輯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的著作,研究他們的思想和生平,編輯、研究黨和國家的當代文獻和歷史文獻。第三編研部承擔編輯鄧小平著作,撰寫鄧小平年譜、傳記等任務。
  “‘文化大革命’結束後,撥亂反正,老幹部解放出來,重新回到各級領導崗位。但是隨著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深入,老幹部中許多人年邁體弱,力不從心,難以勝任,幹部年輕化迫在眉睫。這就是‘八?一八’講話的大背景。”薑淑萍說。
  不過,這篇講話之所以被稱為“政治體制改革的綱領性文件”,是因為它並非就事論事。
  除了指出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、幹部制度的主要弊端——官僚主義、權力過分集中、家長制、幹部領導職務終身制和形形色色的特權,鄧小平還說:“黨和國家的各項制度究竟好不好,完善不完善,必須用是否有利於實現這三條來檢驗。”
  “這三條”即——要在經濟上趕上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,在政治上創造比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實的民主,並且造就比這些國家更多更優秀的人才。  
  實現幹部的新老交替
  中央文獻研究室第三編研部副研究員蔣永清說,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了正確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,但還需要有組織路線來保證。所以,鄧小平把廢除實際存在的幹部領導職務終身制,實現幹部新老交替,提到了重要議事日程。他認為這是關係黨的百年大計的根本問題,提出要趁老幹部還在,在三五年內調整、安排好各級領導班子。  
  1982年中共十二大進一步闡述了“八?一八”講話的主要內容,強調集體領導和分工負責制度,不設中央主席和地方各級黨委第一書記,為改變權力過於集中作出制度安排。
  作為一種廢除領導職務終身制的過渡性策略,還建立了中央顧問委員會。
  中央文獻研究室第三編研部副研究員張曙說,與此同時,圍繞領導制度問題的立法進程明顯加快。
  “八?一八”講話中說:“關於不允許權力過分集中的原則,也將在憲法上表現出來。”
  張曙認為,法制建設是鄧小平對於制度建設的根本主張之一。
  全國人大原副委員長、時任修憲委員會副秘書長的王漢斌曾回憶說,1982年之前的三部憲法都是總綱之後,依次為  《國家機構》、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》兩章。這次修憲,討論焦點之一是,是否把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》作為第一章。它的實質是用憲法來明確:先有公民權利、然後根據公民的授權產生國家機構,還是先有國家機構來規定公民的權利和義務。
  經過請示鄧小平,“還是要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擺在國家機構前面。這個決定很重要。”
  更早時,在1978年底著名的中央工作會議上,鄧小平曾就法制建設作出了“有比沒有好,快搞比慢搞好”的指示。
  由是,從1979年3月到6月底,全國人大法制委員會在3個多月內提出7件法律草案,中國立法工作在中斷了20多年後重新恢復並取得重大突破。
  張曙說:“以幹部隊伍的新老交替為重點的領導制度建設,從進入新時期後有序進行。”
  這些努力包括:恢復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和中央書記處,創設中央顧問委員會;確立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關的國家機構系統,恢復國家主席、人民檢察院、人民法院等國家機構。
  1982年中共十二大修訂黨章後至今的30多年,都如期召開各次黨代會。1982年憲法規定國家領導人連續任職時間不得超過兩屆,取消了領導職務的終身制。
 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,鄧小平看到,不搞政治體制改革不能適應形勢。改革,應該包括政治體制的改革,而且應該把它作為改革向前推進的一個標誌。
  “他認識到,政治體制改革要是跟不上,那麼經濟改革也進行不下去,所以強調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的同時必須進行政治體制改革,並且對於改什麼、怎麼改、實現什麼樣的目標、達到什麼樣的目的都有明確的論述。這方面的論述在1986年、1987年非常多,非常充分。”薑淑萍說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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